1、填写《江苏省进口监控化学品企业申请书》(一式4份)和申请表(一式4份); 2、上述材料交市禁化武主管部门(禁化武办)统一报省禁化武办审核,符合条件的报国家禁化武办审批 受理部门: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行业发展处(省禁化办) 咨询单位: 咨询电话: 025-83231345;83398238